集体记忆研究文献综述
集体记忆研究文献综述
转载自:上海教育科研 作者:李兴军
1.集体记忆的概念
集体记忆(collective memory)又称群体记忆。这一概念由法国社会学家哈布瓦赫在《记忆的社会性结构》一文中首次提出,将其定义为“一个特定社会群体之成员共享往事的过程和结果,保证集体记忆传承的条件是社会交往及群体意识需要提取该记忆的延续性。”[1]
有关集体记忆的研究首先源自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他认为共同回忆创造了一种凝聚感,形成“集体意识”能为共同体找到一种方式描述他们自己的事实。通过记忆的共享而非私有化,介入的声音越多,所回忆的内容就会更加准确。[2]莫里斯·哈布瓦赫在涂尔干有关“集体意识”的观点基础上,完善了有关集体记忆的理论。哈氏对耶鲁撒冷的各种宗教派别的集体记忆形成过程进行了研究,以此构建了集体记忆的轮廓:“要到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当中去体会各种事实的特殊涵义,而社会思想无时无刻不在向我们提示着这些事实对之具有的意义和产生的影响。”[3]
2.集体记忆研究的视角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理论界开始对集体记忆或社会记忆予以关注。不同学者分别在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中运用社会记忆理论研究和解释发生在历史时空中或当下情境中的事件。综观众多的文献作品,主要是以下两种视角出发来进行分析和论证的。
(1)功能主义的视角
保罗·康纳顿认为,群体记忆的保存和传播会对社会产生重要的作用。有学者甚至认为,离开社会记忆,将无法把握社会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内在机制,无法真正理解历史必然性和规律性。[4]这一点本来就无可厚非,在漫长的人类发展之河中,人们正是通过长期的实践和历史积累得以传承文明,从原始社会的懵懂到封建社会的缓慢发展再到今日的日新月异,如果没有社会记忆在其中发挥作用是很难想象的。
涂尔干在对纪念仪式的分析中强调,记忆作为原始社会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形成和维持集体意识的重要基础。一项对集体记忆与族群认同关系的考察证实,集体记忆对加强族群成员的自我认同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5]。纳日碧力戈在田野调查中也发现,思维观念和信仰仪式共存互生,成为社会记忆的一部分,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操演,强化成员们的身份认同感,保持着底层的沿续[6]。
记忆是实践的积累,是有关过去的回忆,是一个群体或者种族的传统和文化积淀。如何传承和保持这些渗透在人们内心深处的东西呢?“群体的记忆如何传播和保持,会导致对社会记忆作为政治权力的一个方面,或者作为社会记忆中无意识因素的一个方面加以关注,或者兼而有之。……研究这类问题,具有无可置疑的价值[7]。”哈氏认为人们有关过去的形象和有关过去的回忆性知识,是在操演中传送和保持的。类似纪念仪式和身体实践的行为往往成为记忆传承的重要手段。仪式具有形式主义和操演作用两大特征,作为一种记忆手段,纪念仪式明确地指涉原型人物和事件,并通过重复操演话语和姿态、手势来使人记忆过去。另外,为使仪式有效地发挥记忆作用,必须通过操演,而操演的基础是身体。蕴含意义深刻的集体记忆为人们所亲身经历,这些记忆在身体中积淀,人的身体实践是传承集体记忆的方式之一。保罗·康纳顿将身体实践划分为两种:体化实践(incorporating)和刻写实践(inscribing)。体化实践强调亲身参与,一个微笑,一个点头,都是为人所牢记的一种意义表达。身体语言、对文化特有姿势的记忆都是体化实践的例子。对于刻写实践,则是通过描述、记录等媒介工具捕捉和保存信息。
(2)建构主义的研究视角
记忆本身如何形成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它不仅是被历史、文化、政治等外部力量“形塑”的产物,也是记忆主体“能动性”的“建构”的结果[8]。莫里斯·哈布瓦赫在其两部重要的著作《记忆的社会环境》和《论集体记忆》中明确提出,“集体记忆不是一个既定的概念,而是一个社会建构的过程。”[9]人们头脑中的“过去”并不是客观实在的,而是一种社会性的建构。与个人记忆的概念相区分,集体记忆是由群体或现代社会所共享、传承和建构的。个人记忆是集体记忆的一部分,因为个人对过去的回忆是对过去经历的一种思考,而这种思考涉及个人的思想观念体系,这种思想观念体系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生成的。另外,哈氏在《论集体记忆》中指出,对重要政治事件和社会事件的记忆是按照年龄,特别是年轻时的年龄而建构起来的。舒曼和斯科特也在题为“代与集体记忆”的研究中证实,青春期的记忆和成年早期的记忆比起人们后来经历中的记忆来说,具有更强烈、更普遍深入的影响[10]。由此可以看出,集体记忆的建构不仅有关情境,有关时空,还跟群体的年龄有关。
综上所述,功能主义的视角和建构主义的视角其实代表了集体记忆研究的不同阶段,早期研究者可能更多地关注于集体记忆的社会功能和作用,而随着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集体记忆是如何被建构的”这一问题。前者强调集体记忆的保存和传播,后者则突出集体记忆的变迁,二者实际上是任何一种集体记忆研究都必须考虑的两个方面,它们同时存在,互不矛盾,呈现出集体记忆研究的两种不同的角度和思路。
集体记忆的研究在我国也主要呈现出两种类型。
1.理论介绍
有关集体记忆的理论也是西方舶来品,一些学者通过对集体记忆理论的梳理,类别划分,以文献综述的形式有力地推进了集体记忆理论在国内的传播。例如何莹和赵永乐的《国外群体记忆研究概述》(宜宾学院学报,2004.9),郑广怀的《社会记忆理论和研究述评》(中国论文下载中心)。同时,翻译出版工作也为读者更加深刻地了解集体记忆理论提供了工具,上海人民出版社分别在2000年和2002年翻译出版了保罗·康纳顿的《社会如何记忆》和莫里斯·哈布瓦赫的《论集体记忆》,华夏出版社也于2006年翻译出版了剑桥年度主题讲座《记忆》,其中收录了三篇有关集体记忆研究的论文。中国台湾学者王明珂结合华夏民族发展史,对社会记忆、集体记忆和历史记忆进行了深入探讨。他认为,前人对于集体记忆的研究,基本可以总结为四方面:1,记忆是一种集体社会行为,人们从社会中得到记忆,也在社会中拾回、重组这些记忆;2.每一种社会群体皆有其对应的集体记忆,藉此,该群体得以凝聚及延续;3.对于过去发生的事情来说,记忆常常是选择性的、扭曲的或是错误的,因为每个社会都有一些特别的心理倾向,或心灵的社会历史结构;4.集体记忆依赖媒介、图像或各种集体活动来保存、强化或重温。
2.理论应用
在理论应用方面,题材丰富,著述颇多,但大多集中于对文革时期发生的重大事件进行分析,苦难是其核心词。例如《心灵的集体化:陕北骥村农业合作化的女性记忆》(郭于华,中国社会科学,2004.4)郭于华通过研究一个村庄女性对农业合作化的集体记忆发现[11],骥村婆姨们关于苦难的记忆主要来源于食物的经常性短缺,日用品的极度匮乏,身体的疲劳和病痛,没人照看的孩子的可怜,因事故而失去亲人的悲哀,等等。研究发现,她们在回忆过程中常常通过哽咽流泪来表达这种苦难。但是在整个讲述过程中除了对苦难的回忆引致的哭泣流泪外,也不时有发自内心的欢声笑语[12]。面对苦难记忆当中不时出现的振奋和愉悦,郭于华指出,集体化的个体经历是痛苦的,但集体化过程使得女性走出传统性别角色,因而这一心灵集体化的过程使她们在经历痛苦的同时也能够带来新鲜乃至快乐的感受和记忆[13]。
王汉生和刘亚秋的《社会记忆及其建构——一项关于知青集体记忆的研究》(社会,2006.3)则是运用集体记忆的理论详尽分析了知青集体记忆的种种深刻内涵。王汉生、刘亚秋等人试图从苦难记忆角度分析“青春无悔”作为知青主流记忆模式的建构过程。所以,在“无悔”记忆的建构过程中,回忆者“选取”了一些事件,使其清晰化,同时模糊化一些事情或者干脆不谈某些事情。这种有意识的忘却现象是比较普遍和明显的[14]。
景军早在1995年就已将苦难记忆作为一个现象提出来,并对西北农村政治运动左倾政策所造成的苦痛记忆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从前人研究的经验来看,对苦痛记忆的探讨必须从个人层次上升到对文化特质的分析。在乡土中国,儒家的人伦观念是支撑中国人的苦难态度的重要基础之一,这个人伦观念包括婚姻网络、宗亲组织、邻里往来、上下长幼及男女之别等关系,而这一层层能伸能缩的社会关系则维系着苦痛和其他记忆的传承[15]。显然,这样的结论是对农村苦难记忆中的事件进行分类、归因之后才得出的。但是面对访谈过程中的经常出现的冷场现象,作者并没有给予充分的解释。
陈旭清对山西民众关于抗日战争的集体记忆进行了调查研究[16]。老者们详细讲述了抗战阶段吃得如何苦、住得如何苦、穿的衣服如何苦、生产劳动又是如何苦。但是不管他们将艰苦讲述到何种程度,也不管这种艰苦造成的结果究竟如何,这些老者都把讲述的逻辑终点纳入到“苦也高兴”、“鬼子害的”、“咱不后悔”的记忆之中。这种矛盾的原因在于:一方面,老者把自己琐碎的苦上升为一种群体认同的苦感,并进而提升到“国家和民族的苦难”:我们经历和承担了国家的苦难;另一方面,他们把自己诉说为侵略战争的受害者和反对外来侵略的抵抗者,他们对艰苦的诉说不仅是一种情绪性的苦感,而且还有着深刻的历史反省,具有明确的指向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他们对抗战艰苦的记忆有着鲜明的历史文化特征。
除了上述这些研究之外,钟年教授通过对瑶族文本《评皇券牒》的考察说明,类似《评皇券牒》这样的文献,作为一种社会记忆,深深地印刻在各地瑶族民众的脑海里,从而凝聚起瑶民的族群认同[17]。
还有学者致力于信仰仪式成为社会记忆的研究。纳日碧力戈通过对各烟屯蓝靛瑶的信仰仪式的田野考察得出,各烟屯蓝青定瑶至今信仰祖灵和鬼魂,并通过肢体来操演仪式,其举行的仪式充满了道教色彩。这种思维观念和肢体仪式共存互生,成为社会记忆的一部分,并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操演,和经济理性对话,使传统在表层蜕变的同时,保持底层的沿续[18]。
同时,集体记忆理论也被广泛应用于历史影视作品的分析,《电视历史剧:对集体记忆的建构与消解》(秦志希,曹茸,现代传播,2004.1)从集体记忆理论的观点出发,审视电视历史剧,关注历史的叙述和建构。
以上这些记忆的研究主要是通过口述史资料的收集实现的。国内学者大多认为,非文本的口述是身势、表情、语调、场景的“合谋”,具有文本所不及的优势,它拒绝语言强势,并能生动地传达寓意。口述史与传统史学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把更多的目光投向了人民大众,从普通民众中发现社会演进的线索,借此来充分认识民众的社会历史作用。它以特殊的记忆形式进入说唱者的操演并不断加深、重现或重构着地方社会记忆[19]。正因为如此,通过口述史来研究集体记忆日益受到学者们的重视。
尽管几十年来关于集体记忆的研究已逐渐开展起来,但由于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依然存在诸多不尽人意的方面。
第一,研究领域的偏狭。当前的社会记忆研究大多局限在某一个层面或取向上,关注集体记忆的内容、建构或权力关系,忽视了记忆的连贯性和建立的基础,理论上有待深入挖掘。
第二,研究方法的单一。集体记忆的类型包括口述和文本两种,两种研究都各有利弊和短长。然而书写文本在很长一段时间占据主导地位,当前的研究为避免文本记忆的缺陷,应该关注口述史的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将口承记忆和文字符号文本结合起来,既要注重文献收集和考证,又要加强个案调查,这样才能更加全面地把握历史事件,发掘隐蔽的历史真实。
第三,研究对象的局限。总体来说,当前有关集体记忆研究多集中于学术和政治领域的人物,对民间社会阶层或群体的研究较少,特别是对学校生活中各群体的关注则更少。
社会学是教育学三大支柱理论之一,集体记忆理论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理论应广泛应用于教育教学的事件中去。教育首先是一个过程,是一种历史的延续和生成。只有在具有无限意义的情境中体察教育的来龙去脉,教育的过程性和生成性才能得以真正的彰显和放大,因此集体记忆理论在教育学中尚有极大的开发空间和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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